|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
 公 告
 第510号现批准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JGJ 67—2006,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4.5.8、4.5.13、5.O.2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行业标准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JGJ 67—89同时废止。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《办公建筑设计规范》的公告
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。
 
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
 
 [ 本帖最后由 sakesi0001 于 2007-5-23 09:54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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